这些都是根据《周礼》的记述,虽然《周礼》成书较晚,但上述八种官称在其他文献中也曾出现,可以证明这些官组织确实存在。阉者为官,在当时的地位是很微贱的,其职权范围也仅仅是统率竖宫人,在王宫内苑进行侍从、杂役、看门守夜,并没有参理朝政的权力。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宦官因在周王及后妃左右趋炎附势阿逢迎,取得信任,便开始受到重用。正是“彼何人斯,居河之磨,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有些宦官靠着谄媚取宠,排挤同列,以至谗毁大臣,在政治舞台上逐渐露出头角。
秦汉时期,宦官组织隶属于少府、大长秋等卿,其中少府属下的宦者、黄门、钩盾、水巷、御府、内者等令、丞所管辖的官署,统领诸宦者管理宫中各种生活事务。这些部门的长官虽然还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阉人担任,但已经有一部分阉人充当其中职务,正处在逐步过渡的过程中。
东汉的宦官全部由阉人担任,促使宦官组织成为专门的独立部门。在隶属关系上,宦官组织虽然还是归少府统辖,但已经加上“文属”的字样,表示宦官组织相对独立。东汉的宦官机构虽然有所省并,但增加中常侍、黄门、中黄门冗从仆射、中黄门等管理政务和武装宿卫的机构和人员,在制度上给宦官登上政治舞台提供了便利。
魏晋惩惕东汉宦官为祸,长秋官改为由士人担任,减少宦官的人数,罢去宦官兼主政务的官职和官署,加强对宦官的控制和管理。北魏时,除设立长秋官之外,增设内侍长一职,掌顾问、拾遗、应对,部分恢复宦官的参政权,宦官势力又开始抬头。北齐增设中侍中省,与长秋寺共掌诸宦官。隋合并为内侍省,成为独立的宦官机构,与尚书、内史、门下、秘书同为“五省”而并列。
到了唐代,则设内侍省,省署设在皇城北侧,紧靠宫城。内侍省设有内侍、内常侍、内谒者监、内给事、谒者、典引、寺伯、寺人等显耀之职,都由宦官担任。此外,内侍省还统属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五局。唐代初期,虽然设置了较为庞大的宦官组织机构,赋宦官一定承宣奏权,但没有给他们实际上的权力,因此宦官在政治上的作用还不明显。到唐玄宗时,因信宦官高力士,“每四方进奏文表,必先呈力士,然后进御,小事便决之”。从此,宦官的权力和作用便由轻入重,逐渐担任供奉、监、出使、教坊等要职。安史之乱后,皇帝“不欲武臣典重兵,其左右神策等欲委宦者主之”。由此,宦官便“内则参秉戎权,外则监临藩岳”,军政大权在手,内侍省则俨然以“北司”的名义陵驾于各机构之上。
宋代有入内内侍省和内侍省,号称“前后省”。两省各有分工,而入内内侍省最为亲近。按规定:“通侍禁中、服役亵近者,隶内内侍省。拱卫殿中、备酒扫之职、役使杂品者,隶内侍省”。两省分别设有都知、押班、供奉官、黄门等职,有160人的定员编制。此外,皇帝还经常委派宦官在编制之外担任临时的官职,俗称“内使”,而且其职掌涉及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文教等各个领域。南宋时,将两省合并为一,编员最多曾经达到250人,但对宦官的监督限制较严,缩减了许多编外人员,明令“中官只令承受宫禁中事,不许预闻他事”。
明代的宦官组织直接归皇帝统辖,机构极为庞大。计有十二监、四司、八局,统称二十四衙门。除去二十四衙门之外,还有像东厂、西厂这样历史上很有名让人闻风色变的由宦官所统领的特务机构。明代宦官组织涉及领域之广,规模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其实际权限甚至都要超过国家机关。
清朝初年,宦官归内务府管辖。关后,曾建立宦官十三衙门即: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司设监、尚方司、惜薪司、钟鼓司、兵杖局、织染局,是明代二十四衙门的省并。康熙时,鉴于宦官为祸,废除十三衙门,将宦官重归内务府管辖,内务府下设敬事房,专门管理宦官事务;内务府的慎刑司,对不法宦官有先拿后奏权比较有效地限制宦官权力的扩大。
二、宦官专权的政治局面
说到宦官专权,其实伴随着宦官这一群体的诞生就一直存在着,这次我们主要介绍历史上宦官为祸最严重的三个朝代:东汉、唐朝、明朝,当时的宦官专权的情况。
秦汉时期,宦官成为国家机关的正式组织,虽然已成为完全独立的政事机构,服务于后宫仍然是他们的主要职责,还未自成系统,但在“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政治局面下,宦官政治势力凭借接近君主的有利条件,便能够运用这些尚未定型的组织机构,在政坛上开始呼风唤雨。东汉扩大宦机构,宦官的“才任稍广”,从“给事殿省,出入卧内,受宣诏命”,发展到“请奏机事,多以宦人主之”,以至君主“所与居者,唯阉宦而已”。
这样,在政事上,宦官可以“顾问应对”“赞导众事”、“省尚书事”,参与国家各项政务。在财政上,宦官受命管理皇室币藏和山海池泽的税收,垄断财源。在司法上,宦官可以假君主之命,直接逮捕贵戚大臣等人犯并囚禁于他们管辖的诏狱之中进行刑讯拷问。
在军事上,宦官掌握省禁宿卫武装,利用严格出入的制度,在禁省内屠大臣,即使是权势显赫而拥有重兵的外戚权臣,如阎显、梁冀、窦武、何进等,也只能束手受擒,难逃宦官宿卫的斧钺。东汉中后期的君主以借用宦官清除外戚势力为得计,不断扩大宦官所辖的武装,逐渐授予重大兵权。汉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增设西园八校尉,以宦官蹇硕为统帅,开宦官将兵之例是宦官为祸第一次高潮。宦官专权,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因而导致袁绍等人大闹皇宫,“勒兵捕诸宦者,无少长皆杀之,凡二千余人,或有无须而误死者”宦官在乱军大肆诛杀之下,从为祸的高峰上跌落下来,第一次为祸告一段落。
隋唐时期,宦官主管的内侍省成为独立的机构,主管政务的三列,接对君主负责,在制度上给宦官政治势力的膨胀创造了条件。虽然唐初规定:内省不置三品官,而且70余年“权未假于内官,但在阁门守御,黄衣(八、九品服)廪食而已”但经过武则天、中宗朝的发展,宦官增至3000余人。
唐玄宗时,五品以上的宦官已经有千余人,稍受恩宠者即加为三品将军。最受宠爱的高力士、杨思勖等人,或参与机要,或持节讨伐,或使传宣,或监军主政,一时间“委任华重,持节传命,光焰殷殷动四方”。安史之乱爆发,唐代君主对地方节度使和朝廷百官失去信任,靠近的宦官便成为最可信任的人物。唐代的君主利用宦官参政掌禁兵,借以控制臣下、抑制地方藩镇势力,取得一时的政治效果,但也使宦官权力恶性膨胀,
“威权日炽,兰将臣,率皆子蓄,方戎帅,必以贿成,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废立由己”。
宦官不但控制国家政权,而且视君主如傀儡,玩弄于股掌之上,甚至随意杀,以致宦官拥立者七帝,杀死者四帝,演变成宦官之祸连绵不断,达到第二次宦祸高潮。虽然有几位君试图援引朝臣,求助藩镇,想摆脱宦官的控制,以扭转宦官专权的政局,但结都以失败告终。直至朱温率军入朝诛杀宦官,才结束宦官专权的局面,李唐王朝就随之覆亡。
明太祖朱元璋鉴于汉唐宦官乱政的教训,置宦官不足百人,并且严格限制宦壮大。在官干政,规定宦官不得兼文武职衔,不得穿外臣冠服,不准与外臣交往,不许读书识字等,还在宫门设置“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的铁牌,以示警戒。
朱元璋死后,皇族内部因为争夺皇位,发生“靖难之变”。朱元璋第四子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为名,挥军攻打其侄建文帝。是役,朱棣买通建文帝身边的宦官,为他通消息,送情报,在政变中起到一定作用。所以,朱棣即位以后,对宦官比较信任,授予他们出使、镇守、监军、专征等职权。由于宦官组织是直属于皇帝的独立体系,在皇帝的重用下,很快地便侵夺了正规国家机关的一部分事权。
永乐八年(1420年),明成祖朱棣为进一步打击异己势力,设立东厂,作为威权最大的侦缉和特种刑狱机构,并指定由宦官主持,由司礼监掌印太监兼领,称为“提督东厂”,“东厂权重,视总宪(都察院),兼次辅”。这种特务机构执行侦缉、速治、刑,上及朝臣,下至百姓都在其管制的范围之内,宦官的威权也因此急剧增长。成化十三年(1477年)又增设西厂,由权宦汪直提领,使“公私骚扰,道路以目,朝臣小皆惴不安”。双重特务组织,“炯察,人不堪命,至有破家毁族者,势焰熏灼,天下闻而畏之”,又增设内行厂,把东、西厂也纳入被侦缉的范围之内。一时间,宦官马永成掌管东厂,谷大用掌管西厂,刘瑾掌管司礼监兼管内行厂。刘瑾被诛以后,西厂和内行厂废,但“一瑾死,百瑾生”,宦官势力继续发展,向为祸的高峰挺进。明代中叶以后的各皇帝多以懒惰著称,一味纵容和重用宦官,作恶多端的权阉辈出。成为了宦官为祸的又一高潮。知道清代,皇帝给予宦官较大的限制,宦官政治由此衰落。
三、评价
1、宦官制度是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必然产物。皇帝为了满足私欲需要人服侍自己及后宫,又想要保持皇家血统的纯正,便催化出了这样的一个群体。而宦官又大部分身处宫中,又只能依附于皇权。
2、宦官专政是中国封建社会最黑暗的政治之一。宦官生理畸形,总要最大限度地攫取权力和财富,以取得心理平衡;宦官社会地位低下,宦官制度等级森严,在充满利害倾轧的环境中,宦官要卑屈以固宠,一旦得势,则以残害臣民作为补偿;宦官缺乏儒学的熏陶,只知仗势求个人眼前之利,不顾国家长治久安;他们是皇帝的奴才,不受监察,他们擅权往往比官僚擅权为祸更烈。
3、其实抛开上述的那些,对于宦官这一群体,笔者总归是抱有同情的心理的,他们大多数是家境贫寒,父母无以为继无法把他们抚养成人而卖进宫中,成为了这样一种不男不女的怪物。其实除去极少数混到好的宦官,外有第宅,年老被恩准退休外,大多数均衣食于内庭,终身供职。生杀予夺一任君主的喜怒,往往成为宫廷派系斗争的牺牲品。
这样一个制度,里里外外都透出了封建社会的腐朽黑暗,说到底,我们还应该去庆幸,自己可以处在这样的一个美好的时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